一、民事诉讼第三人有哪些情形
民事诉讼里,第三人分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的和无独立请求权的。
我曾遇到一个案子,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挺特别。这类人对原被告争的东西,有自己主张,会加入已开始的诉讼,地位就像原告,把本诉原被告当共同被告。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也常见。他们对争议没独立主张,但案子结果和他们有利害关系。
我处理过类似情况,这类人在诉讼中帮一方打官司,通常不能提管辖权异议,也不能放弃、变更诉求或撤诉。不过要是法院判其担责,就有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民事诉讼第三人在侵权案中有啥情形
在侵权案中,民事诉讼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起诉参加到已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比如在产品侵权案中,原被告就产品质量是否侵权有争议,而第三人认为该产品所有权归自己,此时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可作为有独三参加诉讼。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甲起诉乙产品侵权,而该产品是乙从丙处进货,若乙败诉可能会向丙追偿,丙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作为无独三参加诉讼。
三、民事诉讼第三人在侵权案中有何情形
在侵权案中,民事诉讼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有权提起诉讼。比如在产品侵权案中,原被告就产品质量侵权赔偿有争议,而第三人认为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自己,他对产品归属这一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可主动参加诉讼。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虽对诉讼标的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例如在交通事故侵权案里,肇事车辆的挂靠公司,若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挂靠公司可能因与司机有管理关系而有连带赔偿责任,此时挂靠公司可被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可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参加。
当探讨民事诉讼第三人有哪些情形时,除了文中提及的常见情况,还有一些值得拓展关注的点。比如第三人在诉讼中的权利行使问题,其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若对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不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能提起上诉。另外,第三人的参加诉讼时间也很关键,通常应在诉讼开始后、案件审理终结前加入。这不仅关系到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会影响各方的权益。若你对民事诉讼第三人的权利范围、参加诉讼的具体流程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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