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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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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2049人看过
导读: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要求如下:一是按出让合同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证书;二是按合同投资开发,房屋建设工程完成投资总额25%以上,成片开发土地形成相应用地条件;三是需符合其他法规条件,不得违反土地用途管制。未达投资条件,房屋建设工程不得转让,成片开发土地可由部门收回。转让时,土地上建筑物等一并处分,建筑物抵押时,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要求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要求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如下要求: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时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不得违反土地用途管制等。

4.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上述条件。若未达到投资开发条件,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不得转让;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收回。

5.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反之,以建筑物等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手续有哪些要求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须满足一定法律要求。

首先,转让方要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转让的基础前提,证明其拥有合法转让资格。

其次,按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完成一定开发投资。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再者,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转让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内容。

然后,需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提交转让合同、土地使用证身份证明等文件。经审核无误后,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完成物权变动公示。

最后,涉及税费缴纳,如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中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中,法律责任界定如下:

出让方责任

1.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让方应保证所转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利瑕疵,若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未告知受让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可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2.交付义务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和条件交付土地,构成违约,受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受让方责任

1.支付价款责任: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出让方可要求支付并承担逾期利息,经催告仍不支付,出让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2.按规定使用土地责任:受让方改变土地用途等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出让方有权制止,要求恢复原状,严重的可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探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要求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后,后续的土地开发建设期限是否会有新的规定呢?一般来说,转让后的土地使用方仍需遵循原有的土地开发时间要求,若要变更,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另外,转让过程中的税费问题也不容忽视,像土地增值税、契税等,不同情况的转让可能在税费缴纳上存在差异。如果你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后续开发期限规定以及税费缴纳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人员为你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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