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民法典一方不愿意离婚多久可以撤回

民法典一方不愿意离婚多久可以撤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1279人看过
导读:起诉离婚后一方反悔不愿离,在法院判决前可撤回起诉。通常在立案后至开庭前,原告能向法院申请,此阶段为法院受理案件到正式开庭审理之间。若已开庭但判决书未下,原告在判决宣告前也可申请撤回。不过遇特殊情况,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撤回起诉要在法定期限内,且符合法院要求与程序。
民法典一方不愿意离婚多久可以撤回

一、民法典一方不愿意离婚多久可以撤回

1.起诉离婚后,一方反悔不愿离,法院判决前可撤回起诉。通常在立案后至开庭前,原告能向法院申请。此期间无明确规定,一般是法院受理案件到正式开庭审理之间。

2.若已开庭且判决书未下,原告在判决宣告前仍可撤回起诉。但遇特殊情况,像对方坚决不同意且已实质性庭审等,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撤回。

3.总之,撤回起诉需在法律规定时间范围内,还要符合法院相关要求与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

二、民法典不同意离婚申请撤回有时间限制吗

你想问的或许是离婚冷静期内离婚申请的撤回。依据《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不同意离婚申请撤回的时间限制是离婚冷静期的三十日,以及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

三、民法典一方撤回离婚申请后多久能再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终止离婚登记程序。若之后想再次协议离婚,法律并未限制再次申请的时间,随时可以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若选择诉讼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离婚,或原告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六个月的限制。也就是说,若想再次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一般情况下需等六个月,存在特殊情形则不受此约束。

在探讨民法典中一方不愿意离婚多久可以撤回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流程。而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值得关注。比如,若在撤回离婚申请后,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仍存在争议该如何解决。又或者,如果一方之后再次提出离婚,之前撤回申请的行为会对后续流程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都与一方不愿意离婚后撤回申请的情况息息相关。你是否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呢?若对于撤回离婚申请后的相关法律问题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