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驳回仲裁申请裁决书
想驳回仲裁申请裁决书,能按《仲裁法》规定,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
没有仲裁协议,也就是双方事前没说用仲裁处理纠纷。
裁决事项不在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没权力仲裁,超出约定范围。
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不合法,影响公平裁决。
裁决依据的证据是假的。
对方藏了影响公平裁决的证据。
仲裁员仲裁时有索贿、舞弊、枉法行为。要备好证据,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二、驳回仲裁申请裁决书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驳回仲裁申请,指仲裁委经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受理。驳回仲裁申请裁决书需满足以下法律条件:
主体不适格:仲裁当事人应是与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申请人主体资格不符,如非合同当事人却申请仲裁,应驳回。
无仲裁协议或协议无效:仲裁需基于有效的仲裁协议,若不存在协议,或协议未明确仲裁事项、仲裁委员会,或协议是在胁迫等情形下订立,可驳回申请。
不属于仲裁范围:仲裁受理的是平等主体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像婚姻、收养等纠纷不在此列,申请会被驳回。
超过仲裁时效:当事人应在仲裁时效内申请,无正当理由超过时效,仲裁委可驳回。
三、驳回仲裁申请裁决书有哪些法定理由
根据《仲裁法》等相关规定,驳回仲裁申请裁决书的法定理由主要有:
1.没有仲裁协议: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可驳回申请。
2.不属于仲裁范围:仲裁事项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若超出此范围,如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纠纷,可驳回申请。
3.主体不适格:仲裁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若主体不具备此条件,仲裁申请可能被驳回。
4.仲裁时效已过:若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且无时效中止、中断等法定情形,仲裁委员会可驳回申请。
当探讨怎样驳回仲裁裁决裁决书时,除了已了解的基本要点,还有一些相关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成功驳回仲裁裁决后,后续可能涉及重新启动仲裁程序或者转向诉讼程序。若重新仲裁,需关注仲裁员的选定、仲裁规则的适用等细节;若进入诉讼,要准备更充分的证据和更严谨的法律依据。另外,驳回仲裁裁决后财产保全措施的变更或解除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了关于怎样驳回仲裁裁决裁决书的难题,或是对驳回后的程序走向、相关措施处理存在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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