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受理了可以撤销吗
仲裁受理后,当事人在仲裁庭裁决前,能撤回仲裁申请,这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处置。
若申请人书面通知后,无故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会按撤回申请处理。
撤回申请后想再就同一纠纷仲裁,得看原仲裁协议。协议有效且无其他无效情形,可依协议再申请;若协议有问题,可能要重新协商或另寻解决办法。
二、仲裁受理后申请撤销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仲裁需基于双方有效仲裁协议,无协议则仲裁无依据。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超出协议范围或不在仲裁委受理权限内的裁决可撤销。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如仲裁员应回避未回避等。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申请。
三、仲裁受理后申请撤销有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仲裁法》,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即双方未达成有效的仲裁约定。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如超出约定仲裁事项范围。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像仲裁员应回避未回避。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法院经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裁定撤销;认定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会裁定撤销。
当探讨“受理了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直接的答案,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受理撤销后,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何处理是个关键问题。通常来说,部分证据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留存备案,以防后续可能出现的关联纠纷。而且,受理撤销后是否还能再次申请受理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这往往取决于具体的受理事项和相关规定。如果你在受理撤销过程中遇到证据处理的难题,或者对再次申请受理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的解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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