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是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是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是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是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是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这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以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和公正进行,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程序混乱。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有啥法律依据
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存在以下情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一是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因为应双方共同委托;二是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受理,避免重复鉴定;三是医疗事故争议已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四是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因司法程序优先;五是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此不在医疗事故鉴定范畴;六是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予受理体现了鉴定程序的规范性与严谨性,确保鉴定资源合理运用,维护医疗鉴定秩序。
三、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时患者有何法律救济
当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时,患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法律救济:
行政途径: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判定构成事故,可责令医疗机构赔偿患者损失。
司法途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患者需提供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及自身损害结果。法院会委托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医疗机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当探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什么时,我们除了了解这些具体情形,还需关注与其紧密相关的后续问题。若鉴定申请不被受理,患者和医疗机构接下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患者可以收集其他证据,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医疗机构也可配合患者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另外,不被受理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鉴定、申请时需要注意什么等也是大家可能关心的问题。如果您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中遇到此类问题,或者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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