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诽谤罪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诽谤罪不予处罚的情形主要有: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比如偶尔一次轻微的诽谤行为,未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和不良影响。二是经被害人同意的。如果被害人明确表示不追究行为人的诽谤行为,且这种同意是真实自愿的,可不予处罚。三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诽谤罪一般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只有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处理,若被害人撤回告诉,则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诽谤罪不予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诽谤罪不予处罚存在多种情形,对应不同法律依据: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若诽谤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不予刑事处罚。比如只是偶尔的言语调侃虽有不实但未造成恶劣影响。
已过追诉时效:《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诽谤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若犯罪行为已过五年,不再予以刑事处罚。
被害人谅解且撤回告诉:诽谤罪一般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若被害人自愿谅解并撤回告诉,司法机关通常不予处罚。
三、诽谤罪不予处罚的情形法律依据是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诽谤罪不予处罚情形及法律依据如下: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刑法》第十三条,若诽谤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予刑事处罚。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据《刑法》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诽谤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若过五年未被追诉,不再处罚。
告诉才处理且被害人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诽谤罪属告诉才处理犯罪。依《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在探讨诽谤罪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一些特定情况可不作刑事处罚。比如,诽谤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也就不会予以处罚。还有,如果是因遭受被害人谅解而自愿和解的诽谤案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也可能不予处罚。另外,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情节,也可能导致最终不予处罚。你是否遇到过与诽谤罪相关的问题,或是对这些不予处罚的情形仍有疑问呢?如果对于诽谤罪的认定、从轻情节以及最终处罚结果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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