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唆杀人和杀人者谁判的重
教唆杀人与杀人者的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若教唆行为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按从犯处罚。
一般情况下,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正犯可能判罚较重。但如果教唆行为恶劣,如教唆未成年人杀人、教唆手段极其残忍等,教唆犯也可能面临较重刑罚。比如,甲教唆心智不成熟的乙杀害丙,甲虽未直接动手,但其教唆行为利用了乙的无知,主观恶性较大,可能与乙受其教唆实施杀人行为的判罚相当甚至更重。总之,需根据具体案件事实、情节及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等,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二、教唆杀人与实行杀人在量刑上谁更重
教唆杀人与实行杀人在量刑上谁更重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教唆犯是故意唆使他人犯罪之人。若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处罚,通常量刑较重。例如教唆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杀人,教唆者往往是犯罪的发起者、策划者,起关键作用,可能承担较重刑罚。
实行犯是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之人。如果实行犯在犯罪中积极主动、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且在共同犯罪里起主要作用,同样按主犯处罚。
若教唆犯和实行犯都起主要作用,量刑上可能相当;若一方起主要作用,另一方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起主要作用者量刑更重。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刑法》第2529条规定量刑。
三、教唆杀人与杀人者量刑轻重判定依据是啥
教唆杀人与杀人者量刑轻重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在定罪上,教唆者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杀人实施者构成故意杀人罪实行犯。量刑时,依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定轻重主要看:一是作用大小,若教唆者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与实行犯作用相当,可能量刑相近;若教唆者只是起次要、辅助作用,量刑可能相对较轻。二是主观恶性,教唆者积极主动、恶意教唆且手段恶劣,主观恶性大,量刑会重;实行犯有预谋、动机残忍,量刑也会加重。三是危害后果,造成多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无论教唆者还是实行犯量刑都可能重。四是是否有法定情节,如自首、立功等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当探讨教唆杀人者与杀人者谁判的重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联的要点值得了解。教唆杀人在法律上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不仅涉及故意引发他人实施犯罪的主观恶意,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教唆的方式、程度等因素。而杀人者的量刑则要依据其实施犯罪的具体情节,比如是否有预谋、手段是否残忍等。有时教唆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的推动作用极大,可能判刑比杀人者还重;但也有杀人者因自身情节恶劣,获刑更重的情况。若你对教唆杀人与杀人者的量刑细则、不同情形下的法律判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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