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还同居给妻子转账能要回吗
离婚后仍同居并给妻子转账的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如果转账是基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且转账行为已经完成,那么在法律上较难要回。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
但如果转账时明确约定是借款,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转账并非赠与而是借款性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的。
例如,转账时备注了“借款”字样,或者双方有口头约定借款事宜等。
总之,在离婚后同居期间的转账行为是否能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关键在于确定转账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二、离婚后同居给妻子转账追款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后双方已不存在婚姻关系,此时给“妻子”(实际已无婚姻上的夫妻关系)转账能否追款需分情况判断。
若转账系借款,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追款。
若转账是赠与,且已完成交付,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如果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
若转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支出,通常难以主张返还。
三、离婚后同居给妻子转账法律上能否索回
离婚后同居期间给“妻子”(此时在法律上已非配偶关系)转账,能否索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转账性质为借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出借人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出借人需提供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聊天记录表明是借款等。
若转账是赠与,且已完成交付,一般不能索回。但如果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索回。
若转账是用于共同生活开销,通常难以主张索回。
当探讨离婚后还同居给妻子转账能否要回时,除了直接的转账金额本身,还有不少值得深入思考的情况。比如转账时若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那要回的可能性就较小;但若转账是基于特定目的,像为共同生活支出等,情况又不同。而且,如果转账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形,在符合法律规定时,也是有可能要回的。你是否正面临这样的困惑呢?对于离婚后同居期间转账的性质认定、要回条件等还有疑问?别纠结了,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精准分析,帮你妥善解决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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