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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一定要双方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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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2120人看过
导读:办理离婚证通常需双方共同前往,因为它是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法律凭证,双方要在相关文件签字确认同意解除婚姻。不过,在特殊情况下,若一方无法亲自办理,另一方可以提交无法到场一方的书面委托、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代为办理,具体要依当地规定执行。
离婚证一定要双方去吗

一、离婚证一定要双方去吗

办理离婚证一般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办理。因为离婚证是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法律凭证,双方都需要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以表明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方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时,另一方可以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到场一方的书面委托、身份证复印件等,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也可以代为办理离婚证。但这种情况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以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为准。

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证需要双方去办理,但特殊情况可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一方不去能办理离婚证吗

一方不去不能办理离婚证。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制度,需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所以,无论是申请离婚登记还是领取离婚证,都要求双方同时到场,一方不去就无法完成协议离婚程序拿到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单方能否申请办理离婚证呢

单方不能申请办理离婚证。离婚证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完成相关程序才能领取。

依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制度。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单方想结束婚姻关系,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探讨离婚证一定要双方去吗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下确实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办理。但世事无绝对,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一方无法亲自到场,若能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办,也是可行的。或者当一方下落不明时,可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无需双方同时到场。若你对离婚证办理还有其他疑问,像办理流程中的具体材料准备、异地办理的相关规定等,别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助你顺利解决离婚证办理过程中的各类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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