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书撤销情形有哪些规定
1.不存在仲裁协议,意味着当事人未就仲裁达成一致意见。
2.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管辖,超越了约定范畴。
3.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像仲裁员回避未获准许等情况。
4.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会对裁决公正性产生影响。
5.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致使裁决结果可能不公正。
6.仲裁员在仲裁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严重违背仲裁公正性原则。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仲裁的公正合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仲裁裁决书不予执行情形法律咋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仲裁裁决书不予执行情形规定如下: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若存在上述情形,被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书,法院经审查核实后,裁定不予执行。
三、仲裁裁决书撤销申请被驳回有啥法律救济
若仲裁裁决书撤销申请被驳回,当事人通常有以下法律救济途径。首先,依据《仲裁法》,法院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该仲裁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裁决内容履行义务。
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次,如果当事人能提供证据证明仲裁存在诸如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法定情形,可在执行程序中,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不过,若当事人以相同事由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又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对不予执行申请通常不予审查。
在了解裁决书撤销情形有哪些规定时,我们知道了多种法定情形。而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相关拓展值得关注。比如,如果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存在枉法裁决的行为,这也是裁决书可能被撤销的重要因素。还有,若当事人发现仲裁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同样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书。另外,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时,也可能导致裁决书被依法撤销。你是否对裁决书撤销情形的相关规定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对于这些拓展内容或者裁决书撤销的其他细节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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