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立案后当事人不追究可以撤销吗
1.派出所立案后,当事人不追究时,若符合法定条件可撤销案件。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公安机关应撤销。
2.但案件若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需经检察院批准才可撤销;若已进入审判阶段,需经法院准许才能撤销。
3.综上,派出所立案后当事人不追究是否能撤销,取决于案件所处阶段及具体情况,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确定。
二、派出所立案后被害人谅解还能撤销案件吗
派出所立案后,即便被害人谅解,也不一定能撤销案件,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害人谅解后决定不追究的,可向法院申请撤诉,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
但若是公诉案件,立案权在司法机关,被害人谅解只是一个可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才可以撤销案件。
因此,仅被害人谅解,通常不会直接导致案件撤销,不过在量刑时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
三、派出所立案后被害人谅解还能撤案吗
派出所立案后被害人谅解,是否能撤案需分情况。
如果是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自愿撤诉的,法院应准许,意味着被害人谅解后可撤案,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
若是公诉案件,被害人谅解并非撤案的法定理由。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形时,公安机关才应当撤案,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不过,被害人谅解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比如一些情节较轻的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获谅解,司法机关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这不等同于被害人谅解就必然撤案。
当探讨立案后当事人不追究是否可以撤销时,需要明确不同案件类型有不同规定。刑事案件中,除了一些特定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撤销权外,一般不能因当事人不追究就撤销。比如故意伤害案(轻伤)等,被害人可以撤案,但如果是重伤案件,即便被害人不追究,司法机关仍会依法处理。而民事案件,当事人不追究并不必然导致案件撤销,只是可能影响后续的处理方式,比如双方达成和解等。对于立案后当事人不追究能否撤销,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想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件类型下的准确规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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