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撤销期间是多久
1.显失公平民事行为撤销期一年,从知或应知撤销事由起算,这是为保交易稳定和法律关系确定。
避免过长时间后随意撤销已成立民事行为,防止给对方致损和法律关系混乱。
2.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消灭。
还有,当事人知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失哦。
二、显失公平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有何规定
依据《民法典》规定,显失公平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这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期限届满则撤销权消灭。
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所以,当发现合同显失公平,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收集证据,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来行使撤销权,避免因超期导致权利丧失。
三、显失公平民事行为撤销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一是客观要件,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如一方以极低价格出售高价值物品,双方利益严重失衡。
二是主观要件,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比如利用对方急需资金,迫使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交易条件。
显失公平的撤销权应在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在探讨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撤销期间是多久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其撤销权行使期限有着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的,当事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会有所不同。若你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撤销期间的具体计算、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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