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竞合如何认定
1.非法持有毒品罪主要是明知是毒品却非法持有,且要达到特定数量标准。
贩卖毒品罪则是以赚钱为目的进行毒品贩卖行为。
2.若行为人先有非法持有毒品行为,之后又产生贩卖故意并实施贩卖,通常要分别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
但要是非法持有毒品是为了贩卖,其持有行为会被贩卖行为吸收,只认定为贩卖毒品罪这一罪。
3.认定时得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想法、持有毒品的数量以及行为的持续时间等因素。
若难以明确区分持有目的是自己用还是贩卖,就得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去认定。总之,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准确判断和适用法律。
二、非法持有与贩卖毒品罪竞合量刑标准怎样
在我国,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毒品罪一般不认定为竞合,应按不同情形处理。
若行为人仅实施了非法持有毒品行为,依据《刑法》,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等情形,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持有数量较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贩卖毒品行为,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责。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等,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数量较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践中,有贩卖行为通常定贩卖毒品罪,不另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三、非法持有与贩卖毒品罪竞合认定有何标准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毒品罪竞合认定有如下标准:
首先看主观故意。若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就定贩卖毒品罪;若仅有持有毒品的故意,则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其次看客观行为。有证据表明实施了贩卖行为,如与买家有交易商谈、收取毒资等,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若无法证明有贩卖等其他涉毒犯罪行为,仅查获行为人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符合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标准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另外,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其他毒品犯罪,毒品数量未超过其个人合理吸食量,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数量明显超出,通常以贩卖等其他毒品犯罪定罪。
当探讨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竞合如何认定时,除了文中所述的基本认定要点,还有一些情况值得注意。比如,若行为人持有毒品的目的无法确凿证明是为了自己吸食等非贩卖目的,且有证据显示其存在一定的贩卖毒品行为迹象,那么在认定竞合时就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还有,如果持有毒品数量较大,远超个人吸食合理量,同时又有相关交易行为线索,这也会对竞合认定产生影响。你是否对这两个罪名的竞合认定仍有疑惑呢?若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竞合认定的具体标准、证据收集等问题还不清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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