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1.若此款项为赠与性质且已完成赠与动作,那要回就较难啦。
2.要是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或判决给对方且已履行完,一般也没法再要回来咯。
3.但倘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导致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给对方钱,此时受款方就得返还啦。
4.再比如,款项是为特定目的支付的,像抚养子女、偿还债务等,若目的没达成,付款方有权要求返还。
总之,能否要回离婚时给对方的钱,得依据具体情况来定,关键在于款项性质、支付原因以及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或返还的情形。
二、离婚时给对方的房产还能收回吗
离婚时给对方的房产能否收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一般不能随意收回。但存在特殊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将房产给予对方,受损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撤销后可收回房产。
若房产未过户,且赠与未经过公证或不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从而收回房产。不过若离婚协议中涉及房产赠与条款是为解除婚姻关系,法院通常会考量协议整体履行情况,不一定支持赠与人撤销。
三、离婚时对方隐瞒财产还能追回吗
离婚时对方隐瞒财产,通常是能追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因此,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瞒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收集对方隐瞒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房产信息等,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离婚时给对方的钱还能否要回来时,这涉及到多方面因素。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或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那么钱是有可能要回来的。比如,一方在离婚时被对方欺骗而给予了大额钱财,事后发现真相,就有主张返还的可能。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也可能影响已给对方钱的效力。您在离婚时给对方钱后,是否对这笔钱的归属产生了疑问呢?要是对于钱能否要回、如何要回等相关问题存在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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