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
1.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借助诉讼途径,也就是当事人把撤销合同的诉求递交至法院,由法院给出判决。法院会依照具体案件实情,核查合同是否具备可撤销的状况,像重大误解、明显失衡、欺诈、胁迫等情况。
2.其二,通过仲裁方式来实现。倘若合同里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当事人便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销合同。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要留意撤销权有着特定的除斥期间。一般来讲,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天起算,一年内要行使;对于重大误解的当事人,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而当事人受到胁迫的,是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要是超过了除斥期间,撤销权就会消失。
二、合同撤销权法律规定是否真与期限无关
1.合同撤销权与期限紧密相关,通常有除斥期间限制,它是法定不变期,不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2.法律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晓或应知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3.这体现了法律对交易秩序和当事人权益的平衡,若无期限限制,合同关系会长期不稳定,不利于市场交易安全稳定。
4.所以,合同撤销权行使有期限规定,当事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不然可能丧失撤销权。
三、合同撤销权的事由有哪些情况
1.重大误解:一方因自身过错对合同内容等产生误解,致其意思表示与真实意思相悖。
2.显失公平: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违背公平原则,让一方遭受重大不利。
3.欺诈:一方有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4.胁迫:以损害对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等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在这些情形中,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有期限限制,通常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行使。
在探讨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时,我们知道有法定的几种途径。比如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合同是否可撤销。还有就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此来行使撤销权。除了这些主要方式外,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的合同场景,像是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等,在行使撤销权的时间节点、证据准备等方面会有更细致的要求。若你对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仍有疑问,比如如何准备诉讼材料、仲裁流程具体怎样等,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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