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能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
婚姻无效或合同无效诉讼中,申请人有不同规定。婚姻无效诉讼申请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因不同无效理由而有所不同,以重婚为由的是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是未到法定婚龄者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是当事人近亲属。合同无效诉讼,一般是合同当事人可提起,若涉及第三人利益,第三人也能申请宣告合同无效。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婚姻无效诉讼中,相关利害关系人应明确自身身份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申请。
2.合同无效诉讼里,合同当事人和第三人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行使权利,准备好能证明合同无效的相关材料,维护自身权益。
二、哪些人可提起撤销可撤销婚姻的诉讼
依据我国法律,有权提起撤销可撤销婚姻诉讼的主体有所不同: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受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通常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
需注意,请求撤销婚姻,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哪些人可申请撤销可撤销婚姻诉讼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两类人可申请撤销可撤销婚姻诉讼:
其一,受胁迫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其二,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方的配偶。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探讨哪些人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时,除了明确这些主体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比如,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财产该如何处理,一般会按共同共有来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另外,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虽然婚姻无效,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受影响,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妥善解决。你是否遇到了与婚姻无效相关的困扰呢?如果你对于宣告婚姻无效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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