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受理范围 > 起诉到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到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8 · 2336人看过
导读:起诉到法院受理案件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原告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身权益受侵害或与案件直接关联;二是有明确被告,知晓其基本信息便于送达文书;三是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请求明确,能阐述纠纷情况;四是案件属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及受诉法院管辖。满足条件法院才会受理并启动后续程序。
起诉到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一、起诉到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到法院受理案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即原告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或与案件有直接关联。

2.有明确的被告。要清楚知道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址等,以便法院能送达诉讼文书。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需明确具体,比如要求赔偿的金额等;事实和理由要能清晰阐述纠纷的来龙去脉。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案件要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且该法院有管辖权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法院才会受理案件,启动后续诉讼程序

二、法院不予受理起诉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法院不予受理起诉案件的情形主要有:

1.不符合起诉条件:原告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无明确被告;无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或受诉法院管辖。

2.重复起诉当事人就已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且后诉与前诉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3.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

三、起诉后法院不予受理案件的原因有哪些

法院不予受理案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

主体不适格:原告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即原告不是因自身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被告不明确,无法确定具体的被告。

主管和管辖问题: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如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或者虽属法院主管,但不属于该法院管辖,且当事人未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

程序问题:重复起诉,即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特殊情况除外)。

缺乏起诉条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当探讨起诉到受理案件的条件是什么时,除了已了解的基本条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其一,证据的有效性十分关键,向法院提交的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判断。其二,管辖法院的确定也不容忽视,不同类型的案件有对应的管辖法院,如果选择错误,可能导致案件无法顺利受理。倘若你在起诉过程中,对证据的收集与运用、管辖法院的选择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起诉到受理案件的条件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网站地图
更多

受理范围最新文章

遇到受理范围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