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公安机关主动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主动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5 · 2002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主动提出取保候审主要有四种情形:一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且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二是犯罪嫌疑人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三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无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需取保。公安机关需综合判断,保障权益并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公安机关主动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安机关主动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主动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二是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总之,公安机关需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公安机关主动撤销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主动撤销取保候审主要有以下情形: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被取保候审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应撤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届满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取保候审时,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和被取保候审人及其单位。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退还保证金

三、公安机关主动撤保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主动撤保即解除取保候审。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法定情形如下:

一是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如犯罪嫌疑人无罪、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除刑罚等,应及时撤保。

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届满的,需解除。

三是发现对被取保候审人采取措施不当。在后续侦查中,若发现不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应主动撤保。

四是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重新决定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也需解除原取保候审措施。

解除时,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在探讨公安机关主动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时,其实有多种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另外,犯罪嫌疑人可能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等情况,公安机关也可能主动提出取保候审。要是你对这些具体情形还想深入了解,或者对取保候审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