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人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怎样的情形
1.保证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里明确,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就是连带责任保证。
2.处于连带责任保证时,债务到期了但债务人没还钱,债权人能找债务人,也能找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债务到期没还,债权人可直接找保证人。
3.保证人担责后,能向债务人追偿。要是有多个连带共同保证人,担责的保证人还能找其他保证人要他们该承担的份额。判定连带责任范围和方式,得看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
二、保证人在哪些情况下需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而言,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时,保证人不得拒绝。此外,若保证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按照民法典施行前的旧规可能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而民法典施行后推定为一般保证。所以,若要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需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且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担责。
三、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法定情形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如下:
1.保证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约定不明: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不过《民法典》施行后,此种情形推定为一般保证。
3.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法人和分支机构对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我们探讨保证人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怎样的情形时,除了了解基本的承担情况,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可要求债务人偿还其代为清偿的债务。而且,如果存在多个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各保证人之间也存在内部份额的划分问题。当某个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超出其应承担份额时,有权向其他保证人进行追偿。倘若你在保证人连带责任承担方面,遇到追偿、份额划分等相关困惑,不要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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