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管辖规定是怎样确定的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定如下:
首先,有约定从约定。若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就按该约定确定管辖。
其次,若没有约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合同履行地,在居间合同里,如果居间人已按约定履行了促成合同订立等义务,接受报酬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若居间人未完成约定义务,则居间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确定管辖时,要准确判断是否有有效管辖约定,以及正确认定合同履行地,这样才能明确具体的管辖法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妥善解决居间合同纠纷。
二、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处理规定如何
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首先,当事人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
若合同有协议管辖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如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应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若没有协议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按争议标的判断,若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会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在十日内上诉。
三、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地域管辖有特殊规定吗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地域管辖一般遵循法定规则,无特殊专属管辖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合同纠纷管辖法院首先看当事人约定,若有书面协议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从其约定。
若无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对于居间合同履行地,实践中一般以居间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若居间人住所地即居间行为地与合同履行有密切联系,该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在探讨居间纠纷案件时,明确居间纠纷管辖规定是怎样确定的至关重要。除了核心的管辖规定确定问题外,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管辖法院变更以及管辖协议效力的问题。当合同履行地等因素发生变化时,管辖法院可能会随之变更,这需要当事人密切关注并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另外,当事人之间若签订了管辖协议,其效力判定也影响着管辖的确定,有效的管辖协议能让纠纷在约定的法院进行处理。若你在居间纠纷的管辖问题上,如管辖法院变更的具体流程、管辖协议效力的准确判断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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