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属于受贿罪的认定范畴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便利,包括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以及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若涉及具体案件,需结合详细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
二、受贿罪认定中特定关系人行为算吗
特定关系人行为在受贿罪认定中是有考量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特定关系人”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授意请托人将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述行为,以受贿罪共犯论处。比如,国家工作人员让请托人把钱给其情妇,情妇知晓该情况且配合,二者构成受贿罪共犯。
即便国家工作人员不知情,特定关系人单独接受财物,事后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却未退还或上交,也可能认定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总之,特定关系人相关行为是受贿罪认定的重要方面,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三、受贿罪认定中特定关系人获利算吗
在受贿罪认定中,特定关系人获利算受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特定关系人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上述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共犯论处。即使国家工作人员知道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未退还或上交,也应认定为受贿。比如官员甲为企业乙谋利,让乙给其情人丙财物,甲构成受贿;若丙与甲通谋,丙也构成受贿罪共犯。
当我们探讨什么属于受贿罪的认定范畴时,除了明确认定范畴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受贿罪一旦认定,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不同受贿金额和情节对应的刑罚差异很大。此外,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否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像在一些特定单位或组织中的人员受贿认定是否有不同规则。这些拓展问题对于全面了解受贿罪至关重要。如果您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特殊主体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要更深入了解受贿罪的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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