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媳妇在什么情况可以分割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儿媳妇可能有机会参与。比如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存在婚内财产分割的法定情形,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另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也可在婚内请求分割财产。
还有继承情况,如果儿子去世,在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参与公婆遗产的分割。
二、儿媳妇分割财产是否有法律规定情形
儿媳一般情况下无权利分割公婆财产,但存在以下法定情形:
1.继承方面:若丈夫去世,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公婆遗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儿子儿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权分割。若儿子去世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儿媳所有,其余为儿子遗产进行分配。
此外,若公婆通过遗嘱等方式明确将财产赠与儿媳,儿媳也能获得相应财产。
三、儿媳妇继承公婆财产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儿媳通常不属法定继承人范围,但在两种情形下可继承公婆财产。
一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指对公婆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比如长期照顾公婆生活起居、承担医疗费用等。
二是公婆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财产留给儿媳。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但都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才有效。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当探讨儿媳妇什么情况可以分割财产时,除了常规情形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分割的财产涉及房产,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儿媳妇对增值部分是有权主张分割的。另外,如果是继承财产,当儿子先于公婆去世,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公婆去世后,儿媳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财产分割。你是否也遇到了类似儿媳妇财产分割的难题呢?若对于财产分割的具体流程、不同情形下的权益界定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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