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走出民政局就后悔了怎么办

离婚走出民政局就后悔了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1 · 1299人看过
导读:协议离婚领离婚证后,离婚协议生效、婚姻关系解除,若想恢复婚姻关系,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如有人离婚后后悔便及时办理了复婚。若在离婚冷静期后悔,从提交申请起30天内,任一方不想离,可带证件材料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关系继续维持,处理离婚事宜要按阶段依法进行。
离婚走出民政局就后悔了怎么办

一、离婚走出民政局就后悔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领了离婚证后,离婚协议生效,婚姻关系解除。要是想恢复,只能双方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复婚登记,这是法定办法。我有个朋友就经历过,当时可后悔了,后来赶紧去办了复婚。

要是在离婚冷静期后悔,从提交申请到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想离了,带上证件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关系就继续维持。所以,按阶段依法处理很关键。

二、离婚出民政局后悔,能否撤销离婚登记

一般情况下,办理完离婚登记后不能撤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登记一旦完成,婚姻关系即解除。

不过,如果存在胁迫结婚可撤销婚姻情形,但错误办理了离婚登记,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请求撤销离婚登记。若只是单纯后悔离婚,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无法撤销已完成的离婚登记。若想恢复婚姻关系,双方可自愿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三、离婚出民政局后悔,还能撤销离婚登记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登记办理完成后不能随意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若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但一旦完成离婚登记,颁发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若后悔离婚,只能通过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来恢复婚姻关系。除非能证明离婚登记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胁迫等情形,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但举证难度大且需符合法定条件。

当我们探讨离婚走出民政局就后悔了怎么办时,除了当下的后悔情绪,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比如,若双方都后悔,可重新考虑复婚事宜,复婚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另外,如果仅是一方后悔,而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等已经确定的事项,若发现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你是否正处于离婚后悔的困扰中呢?要是对于复婚程序、财产重新分割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网站地图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