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了有什么办法可以撤案
刑事案件方面:
自诉案件,宣判前自诉人能和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自诉。公诉案件由司法机关决定是否撤案,没犯罪事实等法定情形,司法机关主动撤案;嫌疑人积极退赔等情节会被考量,但不一定撤案。
民事案件中:
宣判前原告书面或口头申请撤诉,法院审查不损害他人利益,通常会准许。
行政案件:
原告申请撤诉,要经过法院批准。撤案都得依法定程序来。
二、立案后因证据不足能否撤案
立案后因证据不足能否撤案需分情况而定。
在刑事诉讼里,公安机关立案后经侦查发现证据不足,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是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案件终结,效果类似撤案。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有撤诉的权利。即使立案后发现证据不足,只要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可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通常情况下,若不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等法定不准撤诉情形,法院会准许撤诉。
所以,刑事诉讼可能因证据不足撤案,民事诉讼原告也可能基于证据不足而申请撤诉。
三、立案后因哪些法定事由能成功撤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案后能成功撤案的法定事由主要有:
侦查阶段: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自诉人自愿撤诉,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撤诉出于自愿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应当准许。
当探讨立案了有什么办法可以撤案时,除了常见撤案情形,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撤案之后是否还能重新立案,一般来说,若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符合立案条件,是可以重新立案的。另外,撤案对当事人会产生哪些影响,对于嫌疑人而言,撤案意味着不再被刑事追诉,但相关记录可能在一定范围内留存。如果您在撤案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是对撤案后的重新立案、影响等方面存在疑惑,别让困扰停留。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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