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1.依据《民法典》,合同无效事由多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除非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均无效。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与社会公共秩序。
2.对于避免签订无效合同,建议合同主体签约前确认对方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在合同内容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参与恶意串通行为。同时,签约过程中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审核合同条款,降低合同无效风险。
二、民法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重大误解:当事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误解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合同,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也可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三、民法合同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可撤销情形如下:
1.重大误解:当事人因对合同内容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一方欺诈: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撤销。
3.第三人欺诈: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撤销。
4.胁迫: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撤销。
5.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撤销。
当探讨民法无效的事由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事由,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已经履行的部分该如何处理呢?通常情况下,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确认民法行为无效是否有时间限制也是大家关心的点,一般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若你对民法无效相关的后续处理、时间限制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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