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决定
一般来说,以下情况可办理取保候审决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办理取保候审需符合法定条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予以办理。具体是否批准,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
二、哪些情形下可获取保候审的批准
依据《刑事诉讼法》,以下情形可获取保候审批准:
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此类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其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需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悔罪表现等因素判断是否有社会危险性。
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体现了人道主义关怀。
其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此时可通过取保候审保障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符合条件的理由。
三、哪些情形下能作出监视居住决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情形可以作出监视居住决定: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且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决定时,要知道这一决定并非随意做出。除了文中提到的一些常见情形外,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对于一些罪行较轻且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也存在被取保候审的可能。你是否对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情形还有疑问呢?若对于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操作流程有不清楚的地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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