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撤销的六种情形有哪些内容
仲裁裁决可撤销有六种情况。首先,要是没有仲裁协议,也就是双方事前没商量好走仲裁途径,那就可能撤销。
其次,裁决事项超出协议范围,或仲裁委越权仲裁,也能撤销。
再者,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法,像该回避的仲裁员没回避,可撤销。
然后,若裁决依据的证据是假的,影响公平,能撤销。
还有,对方藏了关键证据,影响公平裁决,也能撤销。
最后,仲裁员有受贿舞弊等行为,严重违规,同样能撤销。出现这些情况,当事人能向中院申请撤销。
二、仲裁撤销六种情形适用法律上有何要点
根据《仲裁法》,仲裁撤销的六种情形及适用要点如下:
1.没有仲裁协议:要点在于确认双方是否签署有效仲裁协议,未达成协议或协议无效的,可申请撤销。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无权仲裁:需判断仲裁事项是否超协议约定,以及是否在仲裁委受理权限内。
3.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法:应审查仲裁员选任、回避等程序是否合规,若违法可撤销。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关键是证明证据为伪造,影响裁决公正性。
5.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需有证据证明对方隐瞒重要证据,且该证据对裁决有重大影响。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等行为:要提供确切证据证明仲裁员有此类违法违纪行为。
三、仲裁撤销六种情形下法律后果如何判定
根据《仲裁法》,仲裁裁决撤销的六种情形为: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法;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等行为;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该仲裁裁决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回到仲裁前状态。若当事人想解决纠纷,原仲裁协议失效,需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一方当事人依据被撤销的仲裁裁决已履行部分义务的,可要求对方返还,若因裁决撤销遭受损失,可要求过错方赔偿。
当探讨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内容时,除了正文中已提及的情况,还有一些值得拓展的方面。比如在合同撤销中,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是常见情形,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也十分关键。如果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另外,在可撤销婚姻里,受胁迫方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也有明确规定。你是否曾在生活中遇到可能涉及撤销的情况呢?要是对于撤销情形的具体判定、撤销权行使期限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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