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划分的标准和范围是什么
遗产划分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等方式。
法定继承下,遗产按以下顺序分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等。
遗嘱继承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才有效。
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先按协议执行。需注意,具体案件要依实际情况综合判断遗产划分。
二、遗产划分中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或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需有争夺遗产的主观目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情节严重需综合多方面判断。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比如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过,若继承人有第3、4、5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遗产划分中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是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划分时债务清偿遵循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在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当探讨遗产划分的标准和范围是什么时,除了明确划分标准与范围本身,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遗产分割时,对于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这在标准上有了更细致的考量。另外,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应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这也影响着遗产范围的界定。若你在处理遗产问题时,遇到关于特殊继承人权益保障、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区分等方面的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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