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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面的定金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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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5 · 1926人看过
导读: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数额与约定不符视为变更约定。给付方或收受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债务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分别无权请求返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此即定金罚则,可保障交易安全。
合同里面的定金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一、合同里面的定金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旨在促使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障交易安全。

二、合同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界定有何不同

合同定金与订金在法律界定上存在明显差异。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订金并非法律术语,在法律上被视为预付款。若合同未履行,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如数退还订金,不具有惩罚性。

简单来说,定金具有担保和惩罚功能,订金仅为预付款,无担保及惩罚作用。

三、合同中定金退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

同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收受定金方应当返还定金。

当探讨合同里面的定金法律是如何界定的,我们知晓了定金在法律上有着明确规定与适用情形。其实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两个问题。一是定金罚则的具体执行方式,若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二是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定金的运用至关重要。若你在定金相关的合同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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