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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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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3 · 1602人看过
导读:孕妇若符合条件,可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当孕妇属于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的扶养人等情形且符合逮捕条件时,可能会被采取此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旨在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同时照顾嫌疑人特殊情况。一般在住处执行,若嫌疑人无固定住处或属特定犯罪且有碍侦查经批准,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孕妇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吗

一、孕妇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孕妇要是符合条件,能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像属于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的扶养人等情况,符合逮捕条件时,就可能被这么处理。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为保证诉讼顺利,还照顾嫌疑人特殊情况。

通常在住处执行,没固定住处或特定犯罪且有碍侦查经批准的,能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孕妇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孕妇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孕妇涉嫌犯罪,且符合逮捕条件。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其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对于孕妇而言,孕期出现严重并发症等符合此情况;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要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

三、孕妇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何特殊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孕妇符合逮捕条件时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特殊规定主要有:

适用优先性:对怀孕的妇女,若符合逮捕条件,应优先适用监视居住措施,体现人道主义与保障胎儿权益。

执行场所: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要保障孕妇基本生活、休息条件,避免对其及胎儿造成不利影响。

生活保障:执行机关需保障孕妇饮食营养,允许家属适当照顾与陪伴,保证其能安心养胎。

法律后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当探讨孕妇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外,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比如,若孕妇不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需要遵循哪些具体规定呢?孕妇一旦违反规定又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孕妇在司法程序中的权益保障是一个严肃且重要的议题。如果你对孕妇监视居住的其他相关法律细节,或是上述拓展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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