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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有哪些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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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3 · 1961人看过
导读:债权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五种。一是保证,由第三人作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约时按约定承担责任;二是抵押,不转移特定财产占有,债务人不履约时债权人可优先受偿;三是质押,分动产和权利质押;四是留置,债权人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履约可优先受偿;五是定金,约定给付,违约时按规定处理。
债权有哪些担保方式

一、债权有哪些担保方式

债权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证: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等权利出质作为担保。

4.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债权担保方式下债权人权益如何保障

在债权担保方式下,债权人权益可通过多种途径保障。

抵押方面,债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并依法登记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比如房产抵押,债权人可通过法院拍卖房产实现债权。

质押时,动产质押交付质物,权利质押进行相应登记,质权设立。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就质物或权利处置所得优先受偿。

保证担保中,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下,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留置权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优先受偿。

定金担保里,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双倍返还。债权人可依不同担保方式特点,在债务人违约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债权担保方式未落实法律上有何补救

债权担保方式未落实,可采取以下法律补救措施:

补充担保协议:债权人和债务人、担保人协商,就担保方式、范围、期限等具体条款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追究违约责任:若担保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未落实担保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

行使法定担保权:在未落实约定担保时,若符合法定担保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可行使,如留置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留置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并优先受偿。

起诉讼:若协商无果,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或担保人落实担保责任,并承担因未落实担保造成的损失。

在探讨债权有哪些担保方式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担保设立后,若债务人按时履行债务,担保物权会如何消灭呢?一般来说,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况会导致担保物权消灭。另外,担保物出现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情形时,担保权人又有怎样的权益呢?此时担保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如果你对债权担保方式及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想要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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