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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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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2 · 1417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适用离婚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出现这些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以弥补精神和物质损失,赔偿范围涵盖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一、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适用离婚损害赔偿: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精神等方面的暴力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对家庭成员经常性的打骂、冻饿、有病不给治疗等。在上述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以弥补其因对方过错行为所遭受的精神和物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民法典中出轨是否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规定,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单纯“出轨”若未达上述程度,一般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但“出轨”情节严重到符合“与他人同居”等情形时,无过错方可主张赔偿。“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若能证明对方“出轨”符合此类严重情形,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民法典中家暴情形能否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家暴情形下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实践中,无过错方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了家暴事实,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一旦法院认定家暴成立,无过错方就能获得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所以,遭遇家暴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依法主张该权利。

在探讨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适用离婚损害赔偿时,我们深入了解了相关法律条款。除了常见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也在适用范围内。了解这些情形后,可能大家还会关心赔偿的具体标准以及如何收集证据来支持赔偿诉求。比如,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怎样留存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关键证据。如果您对离婚损害赔偿还有更多疑问,诸如如何准确界定适用情形中的具体行为,或者在赔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程序问题,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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