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子女抚养权给谁
离婚确定子女抚养权,遵循最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准则。
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跟母亲。不过母亲若有重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情况除外。
两周岁以上子女,父母对抚养协商不成,法院按最有利原则判决。会综合看双方经济、抚养能力、教育情况等。条件优且陪伴多的一方更有优势。
八周岁以上子女,尊重其真实想法,孩子想跟谁生活是判定关键。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法律上咋判定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首先,抚养费数额可由父母双方协议,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其次,抚养费的给付方式通常为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后,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若情况变化,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离婚后未获抚养权一方探视权如何保障
离婚后未获抚养权一方的探视权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若双方能就探视方式、时间等达成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按约定履行。若无法协商一致,未获抚养权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确定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
若直接抚养方拒绝协助行使探视权,未获抚养权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促其履行协助义务,但不会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若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探视方有吸毒、暴力倾向等,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待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探视。
在探讨离婚子女抚养权给谁时,除了常见情况,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获得抚养权一方在抚养过程中,如果自身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质量,另一方能否要求变更抚养权呢?答案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的。另外,当孩子年满八周岁后,其意愿在抚养权归属判定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如果孩子的意愿表达受到外界不当干扰,又该如何处理呢?这些都是与离婚子女抚养权紧密相关的情况。若你对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相关拓展问题仍有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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