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监视居住属于羁押吗
1.指定监视居住与羁押有着本质区别。
羁押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状态,多在看守所执行。
2.指定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实施,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并限制人身自由。
3.与羁押相比,指定监视居住限制程度较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在特定监视居住场所活动,虽人身自由受限制但未被完全剥夺。
4.总之,指定监视居住不同于羁押,是较温和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指定监视居住50天了什么情况可以解除
1.一般来说,指定监视居住期限通常不超六个月哦。要是案件没啥大毛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就可以解除监视居住,要么不起诉,要么终止审理呢。
2.要是强制措施的期限到,可案件还没办完呢,那肯定得解除监视居住。
3.要是被监视居住的人有严重疾病,生活都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呢,就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合适的措施,必要的时候还能解除监视居住哦。
4.等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如果检察机关觉得不需要继续监视居住,那就可以决定解除。
在监视居住这段时间里,只要出现上面这些情况中的一种,办案机关就得赶紧解除监视居住,并且得告诉被监视居住的人呢。
三、指定监视居住要多久到检察院申请
1.指定监视居住后,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检察院申请,此期间未明确统一期限,依案件进展等因素综合判断。
侦查机关会在监视居住时开展侦查取证等工作,当案件满足移送审查起诉条件,便会及时申请。
2.不同案件情况有别,申请时间存在差异。若监视居住期间有新重要证据或案情重大变化,申请时间也会相应调整。
总之,申请时间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合理。
指定监视居住并不完全等同于羁押。虽然指定监视居住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但在性质、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等方面与羁押有所不同。例如,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在符合条件时可会见律师等,而羁押状态下会见受限。而且指定监视居住的地点一般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等特定场所。若您对指定监视居住的具体规定、与羁押的区别及相关法律程序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消除困惑,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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