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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在江苏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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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07 · 1875人看过
导读:在江苏,若广东人一方常住此地,离婚时可向江苏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处理,无需回广东。若双方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无争议,可协议离婚,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简便快捷。若一方不同意或有争议,另一方可向江苏法院起诉,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办理时可咨询当地机关确保合规。
广东人在江苏怎么离婚

一、广东人在江苏怎么离婚

1.在江苏离婚时,若广东人一方常住江苏,便可向江苏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为在江苏生活的广东人提供了便利,无需回到广东办理。

2.倘若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争议,那么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式较为简便快捷。

3.要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另一方则可以向江苏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及相关证据等。在办理过程中,可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以保证离婚程序的合法合规。

二、广东人在江苏异地离婚有哪些法律程序

在江苏异地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程序:

协议离婚

若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在江苏居住满一年以上并持有当地居住证,可在江苏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先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期满后30天内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方可向被告在江苏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基层法院提起。原告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广东人在江苏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广东人在江苏异地办理离婚,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需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双方常住户口均不在江苏,无法在江苏的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若被告在江苏居住满一年且有居住证明,原告可在江苏的法院起诉离婚。原告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在江苏办理异地离婚,协议离婚受限,诉讼离婚需满足被告在当地有经常居住地的条件。

当我们探讨广东人在江苏怎么离婚这个问题时,除了了解基本的离婚途径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争夺,在异地办理离婚时会遵循怎样的法律规定呢?财产分割会按照广东还是江苏的标准?子女抚养权的判定又会考虑哪些因素?这些都是很关键的。倘若你正面临这样的困扰,或者对广东人在江苏离婚的具体流程、法律适用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顺利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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