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诉讼罪什么时候既遂
1.虚假诉讼罪以司法机关进行一定司法行为为既遂标准具有合理性。该罪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司法秩序,当行为人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司法程序启动,司法资源已被不当利用,司法秩序受到妨害,此时应认定为既遂。
2.不论最终诉讼结果怎样,即便行为人在法院裁判前主动撤诉,只要司法程序已开启,一般仍认定犯罪既遂,但量刑时可从轻考量。这既维护了司法秩序的严肃性,也体现了刑罚的公平性与灵活性。
3.为防范虚假诉讼,司法机关应加强立案审查,提高对虚假诉讼线索的甄别能力;同时,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虚假诉讼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既遂认定标准如下:
行为要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捏造事实”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和事实,以此为据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涵盖各类民事案件。
结果要件: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包括致使司法机关作出错误裁判、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指造成他人重大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
一般来说,行为人完成虚假诉讼行为,致使司法机关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即可认定为既遂。若仅实施捏造事实行为,未实际提起诉讼,则不构成既遂。
三、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虚假诉讼罪既遂以“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为判定标准。
具体而言,若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未察觉虚假事实而依据该虚假事实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等裁判文书,此即构成既遂。另外,法院根据虚假事实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对基于虚假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立案执行,也认定为既遂。若在诉讼过程中,虚假事实被法院及时发现,未作出相关裁判文书、财产分配方案等,可能构成未遂。
当探讨虚假诉讼罪什么时候既遂时,除了明确既遂的时间点,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比如,既遂后的量刑标准就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虚假诉讼罪既遂的,法院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情节较轻的和情节严重的处罚力度差异较大。此外,虚假诉讼罪既遂后对相关证据的认定也十分关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等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你是否在生活中遇到过疑似虚假诉讼的情况呢?若对于虚假诉讼罪既遂后的量刑、证据认定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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