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仲裁裁决是否有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若没按仲裁裁决规定时间履行给钱义务,要加倍付迟延履行期的债务利息;没履行其他义务,得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金能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补偿申请执行人损失。
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和加倍部分。一般利息按文书确定方法算,加倍部分按日万分之五算。未履行非金钱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数额,由法院定夺。
申请执行人可在执行程序里向法院主张,维护自身权益。
二、执行仲裁裁决迟延履行金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仲裁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仲裁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对于金钱债务的迟延履行金,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该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
若为非金钱债务,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申请执行人需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出迟延履行金的申请,由法院审查确定具体数额。
三、未执行仲裁裁决迟延履行金怎么计算
未执行仲裁裁决的迟延履行金分两种情况计算。
如果是金钱给付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若是非金钱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未按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当探讨执行仲裁裁决是否有迟延履行金时,除了明确这个关键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迟延履行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是怎样的,这直接关系到最终需要支付的金额。一般来说,根据不同情况有法定的计算标准。另外,若一方对迟延履行金的计算存在异议,又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呢?是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还是通过其他法律程序。如果你在执行仲裁裁决过程中,对迟延履行金的计算、异议处理等问题存在疑惑,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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