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累犯的规定是什么
在中国现行的刑法体系中,对于那些因盗窃罪而再次触犯法律的惯犯或累犯,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准则,凡是曾经因为某种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已服完刑期或者获得了赦免待遇之后,在未来五年内又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新罪行者,将被认定为累犯,需要接受更加严重的惩罚。具体到盗窃罪这一具体案件,若违犯者系累犯身份,则司法机关在进行量刑审判时必将对其施加更加严格的刑罚制约。
值得提醒的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设立累犯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严惩惯犯与再犯,以此提升刑事法律制度的震慑力和警示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二、盗窃罪累犯能不能取保
在探讨盗窃罪的累犯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这一问题时,我们需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潜在威胁性、所涉案件的严重性及可能对诉讼程序产生何种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评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尽管累犯通常被视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险性,但是如果他们满足了上述条件,仍然存在着获取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盗窃罪累犯是否逮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累犯属于前科人员,他们曾因故意犯罪被法院判定承担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在其刑期执行完毕或是获得了赦免之后的五年之内,若再度犯下应判处罚金以上刑罚的罪行,将面临着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至于关于是否需要实施逮捕,这主要是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罪犯是否存在逃脱审判或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等因素来进行综合判断的。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提出逮捕申请。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累犯具有潜在的逃跑风险或者可能继续对社会构成威胁,那么通常会采取逮捕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国刑法对盗窃罪的累犯实施严厉制裁。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属累犯,将面临更重刑罚。对于盗窃罪累犯,司法机关将严格量刑。累犯制度旨在严惩惯犯,提升法律震慑力和警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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