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能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司法机构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交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活动,并且能随时接受传唤,配合调查。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适宜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境: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那么便可考虑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惩罚,而此类行为实施过程中并不存在社会危险性,那么也可尝试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同样也可以考虑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因为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社会危险性;
最后,当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时,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考虑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到反担保函
在签署保证合同相关事宜时,可依据法律规定引入反担保函来加强保护权益。根据我国法律条文,当债权人在进行借款交易或买卖等各类民事行为过程中,若为了确保其所享有的债权得以实际践行,是具有获取担保利益的需求和权力的。反映这个需求的手段之一就是依据本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设定抵质押权作为保障措施。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有第三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发生,那么在此基础之上,他们便有权要求债务人以相应的形式或通过另外设立担保方式以提供自己的承诺作为支持,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反担保现象。至于如何进行这样的反担保行为以及其运作机制,自然亦应遵循本法及其配套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告敲诈
敲诈勒索乃严重犯罪之一,其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对受害者施加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产。在实践中,可依法追究敲诈勒索罪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类:首先,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这种胁迫来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为了成功地追究敲诈勒索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若您怀疑自身遭受了敲诈勒索,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取保候审是刑诉中保障措施,要求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防逃避司法程序。适用于:轻刑如管制、拘役;重刑但无社会危险性;重病、孕产等特殊状况;及羁押期满案未结者,以确保司法公正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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