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的取证标准包括什么
针对挪用资金罪这一犯罪,其取证的关键标准主要涉及到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证明行为人确确实实地实施了挪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单位的资金的行为;
其次,要证实行为人对于所挪用的资金的使用行为并未得到合法的授权或许可,或者是违反了他所承担的职责规范;
再者,还需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该笔资金的意图或者说他所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且持续时间较久;
最后,需要证明行为人的挪用行为对于资金的安全性带来了切实的损害或者潜在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如何认定
在对挪用资金罪进行认定时需注意以下几方面因素:
首先,该罪行的犯罪主观要件必须体现为明确的犯罪意图,即行为人为追求违法目的有意实施犯罪行为;
其次,犯罪主体应当限定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中的公职人员;
再次,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权益及其应有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最后,在具体的犯罪行为中,行为人需要利用自身职务上所获得的权力优势,私自挪用本单位资金供其个人享用或向外借款,并且实际挪用数额达到法定标准(通常情况下为较大)且超出规定的偿还期限三个月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中管辖认定条件有哪些
当涉及到挪用公款罪时,通常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监管与处理。
这个地方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产生的地点,也涵盖了犯罪所导致后果的出现地。
在这里,行为产生地是指实施挪用公款行为的场所;而至于结果发生地,它则包含了犯罪对象受到损害的地区、犯罪所得实际获取的地点、犯罪所得隐藏的地点、转移的地点、使用的地点以及销售的地点等等。
若由犯罪嫌疑人家属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监管更为合适的话,那么他们也有权进行监管。
然而,对于那些管辖权模糊或存在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相关的公安局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则应由共同的上级公安局进行指定管辖。
总的来说,对管辖权的认定需要全面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做出决定。
挪用资金罪取证关键包括:证明行为人实际挪用公司、企业等资金;证明挪用行为未经合法授权或违反职责;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意图或挪用金额大、时间长;以及挪用行为对资金安全造成实际损害或潜在风险。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了挪用资金罪的取证核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