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用传讯还是传唤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是其中一项强制性措施。
然而,此类措施并不由"传讯"或"传唤"来执行。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侦查机构判断该措施具备合法条件时,它们将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并向嫌疑人或者其亲属发出通知。在此之后,嫌疑人必须选择提供保证人作为担保,或者缴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此保证能够按时参加各种传唤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需要哪些条件才能够解除
取缔退还保释人的前提条件为: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构,发现原先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应负起的刑事责任做了误判,或者在保释的期限已经到期之际,需按照规定予以撤销保释并且通知相关被保释人和机构。
当上述情况符合后,应该立即取消保释审查,向被保释人员发出通告书和告知相关的部门及机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能找两个律师吗
在开始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告人或嫌疑人有权选择委任由一至两位资深律师全权代表他们,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全方位的咨询与援助。这两位受委托人的律师可分别从多个维度出发,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最全面细致的法律支持与服务。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代理律师均应严格恪守律师的职业操守及自律行为准则。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应妥善梳理和安排多位律师的具体职责分工,以期达到高效且秩序井然地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辩护,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或嫌疑人确实有权利聘请两位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务,但务必确保各方面工作能够得到充分协调和配合。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强制性措施之一,不同于传讯或传唤。当侦查机构认为条件合法时,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并通知嫌疑人或其亲属。随后,嫌疑人需选择保证人担保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按时出席传唤。这一措施确保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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