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多少数额限制
在计算取保候审担保金金额方面,并未有确切且稳定的刻板限定标准,而需根据犯罪嫌疑人类型及其社会危险程度,以及案件相关情节、性质及可能呈现的刑事处罚情况进行综合性考量,充分衡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经济实力及当地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后再做确定。通常而言,担保金的起始额度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针对涉及经济犯罪、侵犯财产权益犯罪或其他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可依据涉案金额或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范围内,确定收取担保金的具体金额。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取保候审以后会被判刑吗
取保候审乃是在侦查阶段里,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一种制约性措施,只有在满足以下任何一项特定条件之际,方可被执行:
其或许会面临管束、拘役或者独立适用某种附加刑的处罚;
亦可能被判决有期徒刑及以上程度的刑事惩罚,且经推断,取保候审并不会产生出不良影响或者对社会造成危险。
然而,实际的法律判决,则需待刑事诉讼进入到审判环节后才能作出。
因此,这两项法律程序所处的立法阶段不尽相同,并不能直接地联系起来进行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还需要录口供吗
在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中,有可能需要提供口供信息。然而,取保候审与事例的常规调查结束之间还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局或其他司法机构有权根据事例的具体进展情况及需求,对那些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展开必要的询问,并依据此询问结果制作相应的口供记录。值得关注的一点是,新的证据线索的出现,或是对于原有证据的进一步核实等因素,皆可能引发再次录口供的要求。对于被取保候审者来说,他们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构的工作,将事例相关的真实情况向司法机构作出详尽的陈述。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取保候审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未能按照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又或者没有按照实际情况如实陈述,那么其原本享有的取保候审权益可能会被撤销,相关的强制措施也可能予以改变。
取保候审担保金金额无固定标准,需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类型、社会危险度、案件情节、性质及可能刑罚,同时考虑其经济实力及当地经济水平。起始额度一般为人民币一千元。涉及经济犯罪、侵犯财产权益等导致财产损失的,可依据涉案金额或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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