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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刑事拘留当天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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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2005人看过
导读:醉驾拘留日从次日开始计算。拘留的时间单位是天,法律规定很严格。比如,1号被拘留,那么2号就算第一天。这样可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不受损失。司法程序很严格,拘留时间很清楚,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醉驾刑事拘留当天算么

一、醉驾刑事拘留当天算么

醉酒驾驶而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的当日,通常而言,其时间跨度将计入拘留期限之内。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计算单位采用日制,且拘留期限的起点并不包含在此期限之内。

换句话说,自当事人被实施拘留措施的那一天(即被拘留的次日)开始,便正式进入了拘留期限的计算阶段。

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某人于1号被采取拘留措施,那么他的拘留期限将会从2号这一天开始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醉驾拘留日计入期限,起点次日始算。 拘留时长以日为单位,法律严谨明确。 例如,1号拘则2号计期,确保权益不受损。 司法程序严格,拘留时长清晰可溯,维护法律权威与公正。

二、刑事拘留和批准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刑事拘留与批准逮捕之间的差异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使职能的机构性质截然不同。

刑事拘留的职责通常由公安局及各派出所执行;

逮捕的职责则通常由检察院负责。

其次,实施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存在明显的差异。

刑事拘留的实施主要针对那些已经证实,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现行犯或者严重嫌疑人;

然而,那些被逮捕的人仅仅凭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尚无法确定是否已经构成犯罪

至于逮捕的实施对象,则是经过公安部门深入调查,基本上可以确认其已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多少天取保成功的

刑事拘留并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实施时间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通常而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向被拘留人员送达拘留通知之日起,如认定其具备逮捕必要,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捕请求。在特殊情形下,该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但需特别强调的是,人民检察院自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审查批捕请求书之日起,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在此提醒各位,法律已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及操作流程,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则有可能无法获得批准。因此,能否最终取得取保候审的成功,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醉驾拘留日计入期限,起点次日始算。 拘留时长以日为单位,法律严谨明确。 例如,1号拘则2号计期,确保权益不受损。 司法程序严格,拘留时长清晰可溯,维护法律权威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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