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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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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5 · 2275人看过
导读:我国破产法规定,当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破产债权申请时,不论其原债权是否到期,皆视同于申请受理日当天到期。此时,所有债权(包括利息,自申请受理日起暂停计算)均可申报,即使存在附条件或期限的,以及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债权,债权人亦享有申报权利。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如何处理

一、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条例,当事人提出破产债权申请时,若其中债权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则应视为其到期于破产申请受理之刻起。

同时,所含利息的债权也将在该时刻起暂停计算利息

至于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以及尚未解决完毕的诉讼仲裁债权,债权人同样有权进行申报。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二、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该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条例,当事人提出破产债权申请时,若其中债权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则应视为其到期于破产申请受理之刻起。

同时,所含利息的债权也将在该时刻起暂停计算利息。

至于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以及尚未解决完毕的诉讼、仲裁债权,债权人同样有权进行申报。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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