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合同可以使用哪些形式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可采用书写方式、言语沟通或者其他方式进行。
其中,1.言语沟通方式是指双方仅通过语音来传达其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与意见,且无需用文字精确表述协议条款;
2.书写方式则是指在纸质或电子载体等介质上,运用文字记录合同方就合同条件达成的共识及协议内容的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有什么
订立合同时,法律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首先要明确的是,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仅使用口头语言来表达其签署合同的意愿,而不借助文字记录协议内容的方式;
其次,书面形式则更加强调通过文字形式展现出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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