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项有哪些呢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项有哪些呢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1695人看过
导读:(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项有哪些呢

一、导致合同无效的事项有哪些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所谓无效应力合同,这一术语与有效应力合同相对照,其含义在于,尽管此类合同已然确立,然而,由其内容或结构所导致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以及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害,使得其应被确认为从一开始便产生效力的无效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通过欺骗和恐吓等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时,应视为合同无效,因为此类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核心利益;(二)当双方出于恶意进行串通勾结、瞒天过海时,其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因为此举不仅弱化并损害了国家、集体以及第三者的根本权益;(三)当事人采用看似合法但实则掩盖非法意图或目的的方式签订合同时,应将该类合同视为无效;(四)当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时不利于社会公益、大众福利的维护与发展时,应将此类合同判定为无效;(五)如果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时违反了我国宪法或其他基本法律、行政法框架下的具体规定,也应当被视为无效。

网站地图
更多

合同效力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效力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