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人死亡,债务应由谁负责偿还
倘若借款人亡故,若存在担保人的话,应由该担保人为其代偿之责;
或债务人生前若有继承人者,而这些继承人实际已经继承了债务人所遗留下来的遗产时,他们也可代为清偿此等债务,然而,继承人的清偿责任仅限于所继承财产的总价值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欠债人死亡债务人怎么办
当借款人离世之后,其所留下的贷款问题通常遵循如下原则予以解决:假设借款人过世时曾遗留下遗产,那么负责承接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亦应同时担负起偿还欠款之责,然而,此种偿还责任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之内。若遗产的价值尚不足以抵消所有的债务,则债权人将无权向继承人追索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款项。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他们通常无需承担任何债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倘若借款人亡故,若存在担保人的话,应由该担保人为其代偿之责;
或债务人生前若有继承人者,而这些继承人实际已经继承了债务人所遗留下来的遗产时,他们也可代为清偿此等债务,然而,继承人的清偿责任仅限于所继承财产的总价值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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