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夫妻假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夫妻假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0 · 2247人看过
导读:法律上无"假离婚"概念,真实离婚即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兼顾子女与女性权益、过错方有权赔偿的原则。双方可协商财产划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时优先保护弱势方。家庭土地承包权益受法律保护。
夫妻假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夫妻假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在法律层面,并不存在所谓之“假离婚”概念。

无论是否经过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只要其被确认为真实有效,就意味着原有的婚姻关系已获解除。

离婚之后,关于财产问题的分配将适用以下原则:

首先,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各方都享有平等的决策权,因此必须对这些财产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处理;

其次,我们应当以照顾到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性利益为首要原则;

再次,对于那些在婚姻过程中未曾有过任何过错行为的一方,其应该拥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四,为确保程序公平,离婚时需先对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清点;

最后,我们要尊重当事人的个人选择,即在作出财产约定时,优先考虑个人意愿。

若双方能够在离婚时达成协商,便可自由决定财产的划分事宜。

然而,当无法通过内部协商解决问题时,应当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侧重于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同时,对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我们也应依法给予足够的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假离婚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夫妇二人假借离婚之名以规避债务,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双方恶意串通,他们通过这个看似无害的举动实际上却给债权方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无效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的。若此类行为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依据第一百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其将自始至终无法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作为债权方的您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此项离婚行为无效,同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法律层面,并不存在所谓之“假离婚”概念。

无论是否经过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只要其被确认为真实有效,就意味着原有的婚姻关系已获解除。

离婚之后,关于财产问题的分配将适用以下原则:

首先,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各方都享有平等的决策权,因此必须对这些财产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处理;

其次,我们应当以照顾到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性利益为首要原则;

再次,对于那些在婚姻过程中未曾有过任何过错行为的一方,其应该拥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四,为确保程序公平,离婚时需先对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清点;

最后,我们要尊重当事人的个人选择,即在作出财产约定时,优先考虑个人意愿。

若双方能够在离婚时达成协商,便可自由决定财产的划分事宜。

然而,当无法通过内部协商解决问题时,应当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侧重于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同时,对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我们也应依法给予足够的保障。

网站地图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