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申请被驳回复审需要多少钱
在商标驳回复审的过程中,商标驳回案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为750元人民币,这其中包含了所有可能出现的费用。而关于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的费用,政府所制定的官方收费标准也是同样的额度——750元人民币。
当商标被驳回时,根据规定,商标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相关情况。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对于此次驳回感到不满,他/她有权在收到书面通知的15天之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复审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收费标准和流程请以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为准。
同时,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商标驳回复审方面的疑问或需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对于驳回申请且不予以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的申请人。若商标注册申请人对此提出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個自然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而商标评审委员会则须从收到申请之日起算,在9個月的期限内作出裁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若需延长审理时间,需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最长可延长3個月的期限。若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30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商标申请遭遇驳回,若您需要进行复审程序,则须缴纳人民币750元作为您所涉相关各项支出的总计。对于未能通过初步审查的商标注册申请,如您对此有异议,可在接获官方通知之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复审申请。关于具体的费用标准以及办理流程,敬请参照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您对此仍有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机构的协助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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